技能培训
保育员
发布时间:2024-05-17

职业定义

在托幼园所、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,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、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。


职业等级

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初级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,高级(三级)是最高级别。


基本文化程度:初中毕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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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道德

(1)爱岗敬业,热爱幼儿。

(2)为人师表,遵纪守法。

(3)积极进取,开拓创新。

(4)尊重家长,热情服务。

(5)文明礼貌,团结协作。


婴幼儿生理、心理教育的基本知识

(1)婴幼儿生理学知识。

(2)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。

(3)婴幼儿心理保健知识。

(4)婴幼儿教育学知识。


常见病及常见传染病的基础知识

(1)婴幼儿常见病的知识。

(2)婴幼儿常见传染病的知识。


婴幼儿常见意外事故的初级处理办法


婴幼儿营养常识


相关法律、法规知识

(1)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。

(2)劳动法的相关知识。

(3)教育法的相关知识。

(4)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知识。

(5)幼儿园饮食卫生条例的相关知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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